西医党发〔2014〕48号
中共西安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党外人士
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中央统战部《统一战线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统发〔2013〕61号)、省委统战部《陕西省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党外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
中共西安医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4日